第三十九章 什么叫六九(1/4)

唐夜吐出凌芸的房,手忙脚的把她的睡衣睡裤脱掉,然后一把扯掉自己身上的内裤,一个翻身压在凌芸身上,胸膛不断挤压她的胸部,两的胸膛赤的贴在一起,彼此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。两就这么默默对视着,谁也没有说话,凌芸脸色晕红,眼睛水汪汪的,脸上表似笑非笑,看不懂她是什么意思。

唐夜微微撅起,握住自己坚硬的小兄弟,把它挤进凌芸的腿间,然后眼神充满侵略的盯着凌芸:“妈,我要你。”唐夜从来不觉得以前自己那一句话有这句话这么霸气,妈,我要你!天呐,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才能说得出来的话呀。凌芸这个做母亲的反应是什么暂且不说,唐夜这话,一下子就把这个世界所遵循的伦理道德给撕得碎。他,这是在践踏,几千年儒家思想所形成的规则。什么规则,母子伦的规则。他这是在赤的表达自己想自己亲身母亲的愿望。无须掩饰,无需伪君子似的心中龌龊,行动却是正大光明之极。

他唐夜,就是想自己的母亲,想把她生给他的棍重新捅她的身体,回到他生命的起源地,甚至不惜把他的生命华注母亲的体内,也让她为他生个孩子。

妈,我想你!这句话是如此的霸气,如此的大胆,如此的蔑视这个社会!当某一天某个男孩对着自己的母亲说出这句话时,那么我要恭喜他,你,终于不是普通了!你是一个敢于挑战天下的英雄,先驱者。当然了,先驱者的命运往往都是悲惨的。

活一世,不怕流芳百世,也不怕遗臭万年,最怕的则是庸庸碌碌,无为一生。当你死的那天,除了你的亲能证明你曾经出现过在个世界外,你没有留下任何能让记住你的东西。过留名,雁过留声,千百年后,没有再记得你是谁,也无法有证明,你曾经存在过。你就像一缕轻烟,短暂的出现了,然后彻底消失。

秦桧跪在岳飞面前,一跪千年。史书上浓墨重彩的记上一笔,秦桧乃宋朝臣,然后则是他的生平事迹,好的坏的,都有记载。再过几百年,秦桧照样是家喻户晓的物。

而那些兢兢业业推动社会进步的好呢,他们现在又在哪儿?史书上可有记载?遗臭万年,至少让记住万年!所以,活着,就要与众不同,不管你这种与众不同是好是坏。不要做普通

咳咳,这只是作者的胡扯,大家千万不要信了,可不要有那种脑残儿童看了本书,真的冲回家当着父亲老爸的面对自己的母亲大吼:妈,我要你。到时候家长说我引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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